政治雷達 › 法律 › 軍事審判法 › 第238條

軍事審判法 第238條

第 八 編 附則
本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三日施行。 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237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本法開始偵查、審判或執行之第一條第二項案…
← 第237條看 軍事審判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