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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16條

國防秘密編裝及軍事整建類範圍如下: 一、對兵力整建之組織、兵力結構及武器裝備需求調整、規劃之各種研究方案。 二、我國與他國簽署之軍事協定事項或內容。 三、各軍種單位年鑑、要案紀實等彙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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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