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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5條

軍事機密人事類範圍如下: 一、戰時旅級以上指揮官之人事資訊。 二、戰時兵力、員額需求及補充計畫。 三、戰時兵力傷亡及損失人數等戰力統計資訊。 四、從事特種情報工作者之人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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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