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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5條

關注化學物質之管理權責、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紀錄製作、申報與保存年限、貯存及查核,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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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