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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儲蓄辦法 第48條

本存款每月續存一次,其約定期限,定為十日,存款人每月應在約定日期 內,攜帶存摺,按期一次繳納存款,如逾約定期限,該次存款不得再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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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