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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
› 第3條
軍人違紀調查案件受詢問人日費旅費支給辦法 第3條
非因自己之違紀行為而接受本法
第四十六條
第一項詢問者(以下簡稱受詢問人),得於詢問完畢翌日起十日內,向調查機關請求發給日費及旅費。 受詢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發給日費及旅費: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 二、已依其他法令支領差旅費。 三、無離營或無往返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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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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