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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 第13條

國防部或其授權單位核發之軍用貨品核定單,採購應稅貨品有效期間為六個月,但採購之應稅貨品係改就主要機件課稅者,有效期間為一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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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