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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第106條

國防部帳務中心對核退案件之憑證,應加蓋戳記,並在憑單上註明「核減 退回案件結扣單」字號,各單位不得調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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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