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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第93條

零用金出納員於零用金支付後,應按支用憑單支付次序,將原始憑證裝訂 整齊,並衡量本單位週轉需要填製「零用金撥補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 附件三○) ,適時檢送財勤單位審核結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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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