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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 第8條

簽審文件經貿易署核准,除下列文件外,均核發書面文件予申請人: 一、輸出入許可證。 二、輸出入光碟製造機具申報備查書。 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四、其他經貿易署公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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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