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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18條

同一支持物上不同高度之支吊線、導線及電纜,在圖一一八之虛線界定範圍內,不得有其他不同高度之支吊線、導線或電纜。圖上標示之垂直間隔(V)與水平間隔(H )依本節其他條文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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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