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 第125條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25條

爬登空間之位置及大小規定如下: 一、爬登空間應符合第一百二十九條之水平距離,使作業人員能通過任何導線、橫擔或其他組件。 二、支持物得僅提供一側或一角為爬登空間。 三、爬登空間應可垂直延伸,使作業人員能通過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之任何導線或其他組件上下層範圍。
AI 白話解釋
← 第124條看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第1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