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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43條

位於支持物上及支持物間之跨距內,供電設施空間與通訊設施空間之設施間,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十七條及本節所規定之間隔所形成之空間,作為通訊作業人員安全區域。除符合前二條及本章第十節規定者外,供電或通訊設施不得裝設於通訊作業人員安全區域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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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