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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8條

支線或斜撐儘量裝設於接近導線荷重中心點之支持物上。但超過八‧七千伏線路支線或斜撐之裝設位置得予適當調整,以減少非金屬橫擔及支持物絕緣能力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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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