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 第240條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40條

地下供電電纜之導體、絕緣體及遮蔽層,其設計應能耐受預期故障電流之大小及持續時間。但鄰近故障點者,不在此限。 地下供電電纜配件及接頭準用前項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39條看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第2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