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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98條

地下供電電纜終端裝置所有暴露之導電性表面,不包括帶電組件及其附屬設備,應予有效接地或搭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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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