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 第344條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44條

海上變電所(站)主變壓器、開關設備及監控保護系統等相關設備應設置備援系統或備援機制。
AI 白話解釋
← 第343條看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第34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