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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9條

植物有妨礙供電線路安全之虞,或依據經驗顯示有必要時,應通知該植物所有權人或占有人後,予以砍伐或修剪。必要時,得以合適材料或裝置將導體(線)與樹木隔開,以避免導體(線)因磨擦及經由樹木接地造成損害。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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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