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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 前項人員申請換發證書,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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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