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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第9條

業務主管具有輻射防護人員資格者,得由其兼任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之輻射防護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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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