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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法 第35條

第 七 章 會議
農事小組應舉行小組會議,每年至少一次,由組長召集,並為會議之主席。
AI 白話解釋

「會議」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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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