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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條例 第33條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辦理農村活化再生之地區,其土地使用管制仍依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及其相關法令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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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