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 第8條

農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於核發、展延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營運許可證或辦理投資人名冊變更時,應副知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農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