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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4條

第 八 章 附則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42條為發展地區農業,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選取具競爭優勢與市場需求之特定農業科技產業項目,並選定…第43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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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