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辦事細則 › 第6條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辦事細則 第6條

航空攝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航線設計及航攝計畫之擬訂。 二、農業與自然保育及天然災害防救業務所需航遙測影像之拍攝及蒐集。 三、影像資料之處理及品質管控。 四、國土地理資訊航攝需求之整合。 五、其他有關航空攝影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辦事細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