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 第8條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第8條

申請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基準如下: 一、藥效試驗(含藥害試驗):每次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殘留量試驗採樣:每次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三、試驗報告:每案新臺幣三萬元,並提供二份中文報告。如需加發者,每份加收工本費新臺幣三百元。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