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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收費標準 第3條

檢驗茶葉含水量,每樣品檢驗費用新臺幣三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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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檢驗茶葉兒茶素及咖啡因含量,每樣品檢驗費用新臺幣五千五百元。第4條檢驗茶葉可溶分,每樣品檢驗費用新臺幣六百元。第5條辦理茶葉感官鑑識,每樣品鑑識費用新臺幣三千元。第6條本標準未明列之收費事項,由本場與委託人另行約定。第7條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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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