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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建築執照規費收費標準規範了申請建築執照與相關業務的收費標準與細節,確保收費合理且明確。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3-10-24・共 6 條。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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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按建築物造價或雜項工作物造價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變更設計者,應按變更部分收取千分之一之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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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使用執照收取規費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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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拆除執照免費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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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建築執照遺失補發收取規費新臺幣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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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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