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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8條

農藥應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有害生物偵測與防除技術之研發及為害風險評估。 二、有害生物整合管理技術之建立及效益評估。 三、農業藥劑使用範圍、方法之研究與使用效益及作物安全評估。 四、農業藥劑田間試驗規範之研究。 五、其他有關農藥應用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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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