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 第4條

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4條

本標準所稱農業金融機構,指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