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第64條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4條

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稱同一部位,指與身心障礙種類部位同一者。 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稱合計最高以第一等級給付,指被保險人歷次所請領之身心障礙給付,合計最高以第一等級給付額度為限。
AI 白話解釋
← 第63-1條看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6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