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 第8條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8條

各投保單位應為其組織區域內合於第五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投保手續及其他有關保險事務,並備具名冊,以供保險人查對。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