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產品分級包裝標準與實施辦法 › 第8條

農產品分級包裝標準與實施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民團體及農產品批發市場之分級包裝作業,應定期檢查,分別予以獎勵或督促改進。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農產品分級包裝標準與實施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