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 第19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19條

申請為承銷人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件及保證金,向市場為之。 前項申請書格式及所需檢附之證件,由市場訂定,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