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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30條

市場人員聘僱,應依市場人員聘僱資格標準表(附表四)所訂標準辦理。經營主體如因特殊需要自訂標準者,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 肉品市場電宰作業部門之主管,應具獸醫、畜牧、食品或衛生學科畢業資格者,始得聘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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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