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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32條

稱用人費者,指薪給、特支費、退休、資遣、撫卹之準備金及其他津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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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