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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8條

市場應訂定作業流程及管理規章,報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並得實施計畫進貨及計畫銷售。 供應人及承銷人如切實配合辦理者,市場得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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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