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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27條

農田水利會再任人員所具任用資格高於所擬任職務最低職級時,依該職務所列範圍內原職級任用;並以所列最高職級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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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