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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32條

農田水利會總幹事、主任工程師及組室主管之任免、遷調應報主管機關核准。 農田水利會人員之任免遷調應按月造送清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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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