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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第68條

農田水利會職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退休: 一、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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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