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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年度預算編制辦法 第8條

為合理分配及有效率運用財力資源,確立預算決策,應由各組室主管及業務主辦人員,共同組成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編列會議,由會長或總幹事主持,就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詳加檢討、評估、審查,並作成紀錄予以保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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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