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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32條

議事錄經主席簽名,應於散會後十日內由農田水利會函送各會務委員,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議事錄含有會員陳情案時,農田水利會應將議事錄同時函送陳情之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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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