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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34條

會務委員發言超出議案範圍、意見重複或涉及個人問題時,主席得制止或停止其發言;有破壞議事秩序或無禮辱罵情事者,主席得令其退出會場。 前項情形,其他出席會務委員亦得請求主席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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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