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 第6條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第6條

農田水利會得依灌溉系統、耕作方式或工作站為單位,劃分會務委員選舉之選舉區,並依前條所定之名額,訂定各選舉區應選舉之會務委員名額,依第十四條規定期間發布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