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組織規程 › 第24條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組織規程 第24條

聯合會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會計制度,分別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 編造預算及終了三個月內編造決算,提經會員大會議決後,報請中央主管 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