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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定農藥管理人員,應依本辦法規定訓練及格並取得農藥管理人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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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