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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稅則預先審核,指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於貨物進口前,向海關申請預先審核進口貨物之稅則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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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