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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說登記及財務收支報表簿冊閱覽實施及收費辦法 第10條

複印閱覽資料,應由被遊說者所屬機關指派之專人為之。複印費用,B4以下尺寸,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二元;A3 尺寸,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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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