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第4條

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4條

第二條第二項所定銷售及促銷事項,其範圍如下: 一、開售賽事清單。 二、賽事資訊。 三、賽事異動。 四、運動彩券券面、券背、投注規範、無效認定。 五、開售賽事賠率。 六、交易風險及異常投注。 七、禁止購買、受讓及兌領。 八、其他銷售及促銷相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運動彩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