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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彩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運動彩券業應於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計畫之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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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